四川省34个项目获得201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总额为2454万元的立项资助

作者:四川省文化厅

发布时间:201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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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艺金办函[2017]316号通知,2017年度四川共申报项目290个,申报资金约2.73亿元,共有34个项目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资助资金总额2454万元。

总体看,2017年度“舞台艺术创作”“青年艺术创作人才”“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四类项目的立项总量占全国立项总量的3.5%,与2016年度的28项相比,增加了6项,同比增长了21%。资助金额增长172万元,同比增长7.5%。

艺术人才培养项目增幅最大,获得立项资助9项,获得资助资金总额为640万元。比2016增加5项,数量增长125%,资助金额增长95.7%。今年艺术人才培养项目成绩突出,因为川内各大高校,如四川大学、四川师范大学都积极参与了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的申报,大量有质量的项目获得了立项资助。

2017年,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立项资助项目13项,获得资助资金总额为190万元。与2016年相比,数量上增加了7个,数量增长116.7%。资助金额增长123.5%。目前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逐渐摆脱自发状态,各类艺术高等院校、艺术表演团体、艺术创作单位、艺术研究院(所)、文化馆、美术馆、创作中心(室)等艺术机构、单位,有组织地指导、动员和支持青年艺术工作者申报项目。

据悉,2018年的申报将于7月1日启动,截止到9月15日。

接下来,四川省文化厅将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基金申报指导动员工作,充分发挥体制内外的院团、高校、民营企业的力量,提高四川国家艺术基金申报的数量和质量。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艺术基金对小型剧(节)目和作品的资助是具有选优拔萃性质的事后资助,目的是支持艺术单位、机构特别是基层文艺院团创作出更多贴近生活、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资助资金主要用于作品的修改提高和传播交流。小型舞台艺术作品既关系到专业艺术创作,也关系到群众文化艺术的繁荣,但是目前策划和申报能力较弱,主要原因是各大院团不重视小型项目的申报,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重点挖掘一批小型作品。

2、当前美术类申报的整体力度不够,发动面不广,影响不深厚,我们要紧紧围绕四川推进巴蜀画派建设,打造文化强省的战略目标,在2018年的申报指导工作中重点加强美术工作的申报指导,加强美术类传播交流、人才培养的申报动员,并发动广大青年艺术家申报美术类的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

3、加强对各申报单位项目的储备、策划和运作的指导。对于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项目,将加大监管力度,按照《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对每个项目进行积极的跟进和监督,在大型项目的首演、首展、开班等重要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对小型项目进行过程监督,保障每个项目规范运行与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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