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馆
发布时间:2017-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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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文化馆始成立于1978年,1982年正式批准成立乐山市金口河工农区文化馆,1984年更名为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馆。是政府设立的,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
现座落于滨河路三段169号,拥有固定资产近200万元,文化用房面积达1500平方米,内设有办公室、美术书法摄影创作室、音乐舞蹈室、文学创作室、动功能培训室、非遗传承室、文化宣传长廊等,均已面向社会免费开放。
金口河文化馆设领导职位1名,现有职工5人,按照文化馆功能设置,群众文化主要有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文学创作等专业指导。2005年到今,区目标办年度目标考核均为一等。2009年被乐山市文化馆评为全市文化馆工作评比一等奖。2010年被乐山市文化馆评为乐山市文化馆系统群众文化活动优秀奖。2011年被乐山市文化馆评为乐山市文化馆系统群众文化活动二等奖。
在2011年第三次文化馆评估定级中,金口河区文化馆被文化部定级为国家三级文化馆(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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